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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研究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学校研究决定推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的开学时间,现就研究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到、注册工作安排

      全体全日制、非全日制、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返校注册时间推迟,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全体研究生不得提前返校。研究生应与导师、学院保持密切联系,留意学校相关工作动态,积极配合导师和学院的学习活动安排。

      二、课程教学工作安排

      1. 按照“延期开学不停学”原则,在延期开学期间,采取学生自学、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工作。从2月24日开始,学校和学院将按照春季学期课表的周次和时间,每一门课程均建立课程微信群,通过使用交大课程平台、公共直播平台等组织教学活动。

      2. 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开课学院和任课教师将会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开课前3天通知,请全体研究生保持手机畅通和随时查看电子邮件,参加网络学习的相关培训。

      3. 全体研究生按原计划(2月24日-3月1日)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课程退补选。

      4. 暂停推免生先修课程工作,选课数据由研究生院统一处理。

      5. 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返校后的第3、4周。

      6. 网络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自觉严守师德师风,传播正能量。一旦发现师德师风问题,必将严惩。请全体研究生协助监督。

      三、学位论文的研究与撰写

      1. 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度和学位论文质量,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研究生导师务必加强和研究生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的通信方式及时对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撰写的检查和指导。

      2. 请各位同学保持与导师的联系,参与导师主导下的例会讨论,随时沟通学位论文的研究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推进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确保论文质量和进度。

     3. 需要实验才能开展研究并完成的学位论文,在疫情结束后返校完成;或与导师沟通,修改研究内容。但不能降低论文的质量要求。

“放假不放学”,“在家也可搞研究”。

       四、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

      1. 原计划4月上旬和6月下旬召开的2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调整为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召开1次。在6月19日前各学院向校学位办提交硕士和博士学位申请材料。为保证研究生毕业和就业的顺利进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视情况调整会议时间或增加会议次数。

      2. 春季学期第一次网络平台提交送审博士学位论文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在符合学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由导师采取灵活的形式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集中安排在5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组织。

      3.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由各学院组织安排,集中在5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完成。

      4. 如果5月初疫情结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采取传统的答辩方式。如果疫情没有结束,则采取网络的方式,所有材料电子确认,疫情结束后,纸质签字。

      5. 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已经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习时间延长到7月底。

      根据疫情变化调整上述时间节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研究生出国(境)交流相关注意事项

      1. 根据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暂停各类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的派出工作。

      2. 对于获得留基委资助的同学,请关注留基委相关通知,并按照留基委《关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安排相关事宜,学院、研究生院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解决困难。

      3. 对于获得学校资助,拟回国日期在3月31日之前的访学研究生,如因疫情需申请延期回国的可申请延期。

      4.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中的时间安排,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申报和评审。纸制材料待开学返校后再行提交。

       疫情防控期间,请同学们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加强日常的身体锻炼;同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遇到问题随时与导师联系,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由学院统一协调、上报处理。

       研究生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变化和学校总体要求,对研究生各项工作安排适时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信息将及时通过邮件、网站、MIS等渠道进行发布。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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