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报志愿时,这几件事要注意

2017年06月19日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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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省招考办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这几件事要注意:

1.填报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及免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时,须先将本人所要填报的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及免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院校对应填报在普通类本科一批平行志愿的A志愿栏内,只要求院校代号相同,专业代码不限制,在本科一批院校专业计划中选择填报即可。

2.选报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免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必须是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和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

3.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考试合格要求等条件填报相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填报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须取得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4.已经填报了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有关志愿、经审核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5.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审定的辽宁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6.根据辽宁警察学院分市计划招生有关要求,该校按照考生户籍地分市进行投档录取,请考生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和分市计划情况填报该校志愿。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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