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简介

     

2016年3月,学校将原“房地产管理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合并,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同时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担的学校经营性资产运营状况监管职能以及原“后勤管理处”承担的后勤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划归国资处。2019年10月,学校对部分机构做出调整,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并入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再保留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设立采购与招标中心,挂靠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招标类型,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与规划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协同处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具体职能为:负责土地与房产管理(含人防工程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管理、经营性资产监管、采购与招标、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

国资处设有公用房屋管理科、住房与土地管理科、招标采购科、设备管理科、信息化建设科、综合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周转房管理科等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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